護蕊校園團隊成員參加赫山區“送法下鄉”法治宣傳活動
“送法到萬家”湖南科技大學護蕊校園普法團隊系列活動四
2月11日,益陽市赫山區司法局組織大學生志愿者走進鄉村,開展"送法下鄉"法治宣傳活動。護蕊校園普法團隊成員鄒偉強圍繞《民法典》監護制度與親子溝通技巧兩大主題,為村民送上實用的法律知識與教育方法。

《民法典》第26條、第34條確立的監護制度,明確了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人身、財產權益的保護義務。具體而言:對未成年人上網時長、消費行為、社交內容負有合理關注義務,非經監護人同意的大額網絡消費可依法主張撤銷。監護人需掌握未成年人出行軌跡、交往對象、歸家時間,履行基本的安全保障責任。
針對青春期子女的身體界限、隱私保護、欺凌與性侵預防等議題,多數家長面臨"不知如何開口"的困境。建議可以利用共同出行、家務協作、睡前交流等非正式場景,降低對話壓迫感,建議直接使用"隱私部位""身體界限"等規范表述,避免代稱強化羞恥感其次可以以"你認為何種接觸屬于越界"替代單向說教,激發子女自主判斷。最后要明確告知子女,任何令其不適的身體接觸均有權拒絕,無論對方身份親疏。
本次活動中,益陽市司法局通過情景模擬、互動問答、案例漫畫等形式,讓嚴肅的法律轉化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能力。
作為法學生,我們深刻體會到:普法不是單向輸出,而是搭建保護的網絡。 當孩子們大聲喊出"我不愿意"時,法治的種子已經落地。

本次"送法下鄉"活動將《民法典》監護制度轉化為村民可理解、可運用、可執行的生活知識,幫助家長明確法律賦予的權利與劃定的責任,掌握與青春期子女溝通敏感話題的有效方法,提升對未成年人異常狀態的識別與干預能力。赫山區司法局將持續推進基層普法工作,讓法律條文真正落地生根,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湖南科技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護蕊校園團隊進行本次寒假普法行動,聚焦《民法典》監護制度解讀、青春期親子溝通技巧兩大核心內容,旨在幫助家長明確法定監護職責邊界,掌握敏感話題溝通方法,提升異常行為識別能力,以法治力量筑牢未成年人成長保護網。